強制驗樓(MBIS)與強制驗窗(MWIS)是兩項不同的法定檢驗計劃。兩者的適用樓齡、檢驗範圍、所需專業人士及指定期限均不相同,完成其中一項並不代表已遵從另一項通知。
最簡單的分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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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驗樓主要檢查樓宇公用部分、外牆、伸出物及招牌等指定範圍,須由註冊檢驗人員(RI)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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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驗窗主要檢查個別單位及公用部分的窗戶和玻璃百葉窗,須由合資格人士(QP)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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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是否需要進行法定檢驗,應以屋宇署實際送達的法定通知為準,並非單純達到指定樓齡便須立即自行安排。
一、什麼是強制驗樓(MBIS)?
強制驗樓計劃(Mandatory Building Inspection Scheme,MBIS)適用於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但不高於3層的住用樓宇等指定情況除外。
達到30年樓齡只代表樓宇進入計劃的適用範圍,不等於自動收到通知。當樓宇業主或法團收到屋宇署送達的強制驗樓法定通知後,才須在指定期限內委任註冊檢驗人員(Registered Inspector,RI)進行訂明檢驗。
強制驗樓的法定檢驗範圍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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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宇公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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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牆及相關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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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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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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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及消防安全相關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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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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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建物的識別及相關跟進。
RI會按通知範圍及適用標準檢查樓宇狀況。如發現需要修葺,業主須安排合資格註冊承建商進行訂明修葺,並由RI按要求監督及跟進相關文件程序。
如想全面了解適用樓齡、通知、檢驗、修葺及法律責任,可閱讀香港強制驗樓完整指南。
制度及法定程序可參閱屋宇署強制驗樓計劃
二、什麼是強制驗窗(MWIS)?
強制驗窗計劃(Mandatory Window Inspection Scheme,MWIS)一般適用於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但不高於3層的住用樓宇等指定情況除外。
當個別業主或樓宇公用部分的相關業主收到強制驗窗法定通知後,須委任合資格人士(Qualified Person,QP),為通知涉及的窗戶及玻璃百葉窗進行訂明檢驗。
檢驗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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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框及窗扇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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鉸鏈、拉釘、螺絲及其他固定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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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戶開關及承托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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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及玻璃百葉窗的穩固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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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戶組件是否出現鏽蝕、鬆脫、變形或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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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改裝是否影響窗戶安全。
強制驗窗並非只能由RI處理。RI是可以擔任QP的其中一類專業人士,其他符合屋宇署要求的專業人士或指定類別註冊人士亦可能具備QP資格。
如果檢驗發現窗戶需要修葺,業主須按適用要求安排註冊承建商完成工程,並由相關QP監督及跟進所需文件。
詳細的通知查詢、6至9個月期限、QP資格及修葺程序,可參閱強制驗窗完整指南。
驗窗資格、程序及通知要求可參閱屋宇署強制驗窗計劃
三、強制驗樓與強制驗窗有什麼分別?
| 比較項目 | 強制驗樓(MBIS) | 強制驗窗(MWIS) |
|---|---|---|
| 一般適用樓齡 | 30年或以上 | 10年或以上 |
| 是否達到樓齡便立即要做 | 否,須以收到法定通知為準 | 否,須以收到法定通知為準 |
| 主要檢驗範圍 | 樓宇公用部分、外牆、伸出物及招牌等 | 個別單位及公用部分的窗戶和玻璃百葉窗 |
| 負責檢驗人士 | 註冊檢驗人員(RI) | 合資格人士(QP) |
| 個別單位一般期限 | 視法定通知及適用程序而定 | 通知日期起計6個月內 |
| 公用部分一般期限 | 視法定通知及適用程序而定 | 通知日期起計9個月內 |
| 法定通知周期 | 遵從通知後,一般不少於10年才可就相同樓宇再次送達通知 | 遵從通知後,一般不少於5年才可就相同窗戶再次送達通知 |
| 是否必然需要修葺 | 否,視檢驗結果而定 | 否,視檢驗結果而定 |
| 是否必然需要搭棚 | 否,視樓宇、檢驗及工程需要而定 | 否,視窗戶位置及修葺需要而定 |
| 能否互相取代 | 不能 | 不能 |
表內所列期限及安排屬一般制度說明,個別個案仍應以法定通知、屋宇署要求及獲委任專業人士的意見為準。
四、達到指定樓齡是否一定要驗樓或驗窗?
不一定。
樓齡達30年或以上,不代表業主需要立即自行進行強制驗樓;樓齡達10年或以上,也不代表需要立即自行進行強制驗窗。
屋宇署會從符合資格的樓宇中選定目標樓宇,然後向相關業主送達法定通知。業主須履行法定程序的主要依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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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收到法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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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屬於MBIS還是MW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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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涉及個別單位還是公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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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所列的地址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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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日期及指定期限。
因此,不能只根據樓齡或大廈傳聞判斷是否已經需要進行法定檢驗。
五、什麼情況可能同時收到驗樓及驗窗通知?
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可能同時落入MBIS和MWIS的適用樓齡範圍,但不代表屋宇署一定會在同一時間送達兩項通知。
常見情況包括:
1. 同一大廈分別收到兩項法定通知
法團或業主可能在相近時間收到強制驗樓和強制驗窗通知,但兩項通知的編號、範圍及期限仍須分開核對。
2. 公用部分與個別單位分別收到通知
法團或管理公司可能負責公用部分,個別單位業主則需要處理自己收到的驗窗通知。大廈已開始公用部分工程,不代表私人單位的通知已一併獲遵從。
3. 兩項工程涉及相近位置
如果驗樓修葺和窗戶修葺涉及相近外牆位置,法團可研究是否適合協調現場勘察、工作平台、施工時間及承建商安排,以減少重複工序。
但能否同步進行,仍須由相關RI、QP及承建商根據通知、資格、工程範圍和現場條件確認。
六、強制驗樓與驗窗可以合併處理嗎?
可以由同一間工程顧問公司協助統籌,但兩項法定程序不能合併成一份通知或一套文件。
可協調的部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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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兩項通知的範圍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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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具備適當資格的RI及Q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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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現場檢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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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需要修葺的工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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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承建商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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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工作平台或施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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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進工程進度及文件程序。
仍須分開處理的部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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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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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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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明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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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及修葺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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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的指明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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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要求的提交程序。
即使同一名專業人士同時具備RI及強制驗窗QP資格,也需要按兩項計劃分別履行相關職責。
七、哪一項費用較高?
不能單憑「驗樓」或「驗窗」的名稱判斷最終費用。
一般而言,整幢樓宇的強制驗樓涉及較大的檢驗範圍、更多公用部分及較複雜的工程協調,因此總費用可能高於個別單位驗窗。然而,實際價格仍受以下因素影響:
強制驗樓費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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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宇規模及樓層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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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牆及公用部分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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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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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詳細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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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平台、棚架或其他到達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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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的樓宇欠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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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明修葺的範圍及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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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承建商及文件工作範圍。
強制驗窗費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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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戶數量及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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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戶類型及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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鉸鏈、拉釘、螺絲及窗框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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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工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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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更換組件或進行較大範圍修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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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檢驗、修葺監督及文件服務範圍。
因此,不建議在沒有現場資料及工作範圍的情況下,以單一價格代表所有強制驗樓或驗窗個案。
比較報價時,應確認報價是否清楚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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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人士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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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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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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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葺項目和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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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及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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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平台或棚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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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葺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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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收費條件。
八、是否一定需要搭棚?
不一定。
是否需要搭棚或其他工作平台,取決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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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宇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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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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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牆及窗戶的到達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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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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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葺工程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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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安全要求。
強制驗樓不代表必然需要為整幢樓宇搭棚;強制驗窗也不代表一定不需要工作平台。應由相關RI、QP及承建商按實際情況判斷。
如果兩項工程都需要使用相近位置的棚架或工作平台,可以研究協調施工,以減少重複搭拆和住戶干擾,但必須先釐清各項工程的責任、保險、時間及費用分配。
九、完成驗窗是否等於完成驗樓?
不等於。
MBIS和MWIS是兩項獨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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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強制驗窗,只代表已按相關程序處理通知涉及的窗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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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強制驗樓,只代表已按相關程序處理通知涉及的樓宇檢驗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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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通知獲遵從,不會自動令另一項通知獲遵從。
即使兩項檢驗由同一公司統籌,仍須分別完成適用的專業委任、檢驗、修葺及文件程序。
十、檢驗後是否一定要維修?
不一定,須視檢驗結果而定。
沒有發現需要修葺
相關RI或QP會按適用程序完成檢驗證明及文件跟進。
發現需要修葺
業主須安排符合要求的註冊承建商進行訂明修葺,並由相關RI或QP按適用規定監督工程、確認修葺結果及跟進文件。
因此,「只驗不修」是否構成問題,取決於專業人士有沒有在檢驗後確認需要進行訂明修葺。如果檢驗結果沒有修葺需要,便不應寫成所有個案都必須維修。
十一、沒有按時完成有什麼後果?
強制驗樓及強制驗窗通知均屬法定通知。
如業主沒有合理辯解而未有在指定期限內遵從,屋宇署可根據《建築物條例》及個案情況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
此外,尚未遵從的通知亦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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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後續處理和工程安排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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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修葺費用因樓宇或窗戶持續老化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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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業交易、查冊或買方盡職審查時被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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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法團、管理公司與業主之間的責任安排。
是否影響物業交易、估值或按揭,視乎個別銀行、交易條件、通知狀況及相關風險評估,不應視為必然結果。
如預計未能在期限內完成,應及早尋求專業協助,並按實際情況向屋宇署了解可行安排。任何延期或其他處理均不應假設會自動獲批。
十二、收到兩項通知後應如何處理?
第一步:分別核對通知
確認每份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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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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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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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地址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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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單位或公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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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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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期限。
第二步:確認所需專業人士
強制驗樓須委任RI;強制驗窗則須委任符合要求的QP。不要假設任何驗窗公司或承建商都具備法定資格。
第三步:安排訂明檢驗
由相關RI及QP按通知和適用標準進行檢驗,確認是否需要訂明修葺。
第四步:整理及比較修葺範圍
如需要修葺,應要求清楚列出工程項目、數量、材料、單價、工作平台及文件責任。
第五步:協調工程但分開完成程序
如兩項工程適合在相近時間進行,可以協調施工、工作平台及進度,但仍須分別完成MBIS和MWIS所需的文件程序。
如果需要協助核對通知、安排適當專業人士及整理工程範圍,可了解鼎坤工程顧問的註冊檢驗人員(RI)及強制驗樓/驗窗服務。
十三、常見問題
1. 只收到驗窗通知,是否代表樓宇沒有其他安全問題?
不是。這只代表業主目前需要按该份通知處理指定窗戶,不能據此判斷樓宇其他部分沒有欠妥或安全問題,也不一定代表樓宇從未或不會收到強制驗樓通知。
2. 大廈超過30年,是否一定會同時收到兩項通知?
不一定。雖然樓宇可能同時進入兩項計劃的適用樓齡範圍,但屋宇署可以分開選定和送達通知,實際應以收到的法定通知為準。
3. 強制驗樓與驗窗可以由同一人處理嗎?
視乎該人士具備的法定資格而定。強制驗樓須由RI負責;強制驗窗須由QP負責。如果同一人同時具備兩項工作所需資格,可能可以分別接受委任,但仍須按兩項制度分開完成程序。
4. 是否一定要搭棚?
不一定。是否需要搭棚、吊船或其他工作平台,取決於檢驗位置、到達方式、修葺範圍及現場安全要求。
5. 可以申請延期嗎?
如預計未能依期完成,應盡早向屋宇署查詢並說明實際原因及進度。是否獲得延期或其他安排,須由屋宇署按個案考慮,並非提出申請便會自動獲批。
6. 公用部分已經完成驗窗,私人單位是否不用處理?
不一定。公用部分與個別單位可能分別收到通知。個別業主仍須核對自己收到的通知及涉及範圍。
7. 完成一般窗戶維修,是否等於已遵從強制驗窗?
不一定。強制驗窗須由QP完成訂明檢驗,並按適用程序監督所需修葺及跟進文件。一般維修記錄不能自動取代法定程序。
8. 兩項檢驗同時進行是否一定更便宜?
不一定。同步安排可能減少部分重複工序,但是否節省費用取決於檢驗範圍、工作平台、承建商安排及工程時間。應先比較整體工作範圍,而不是假設合併便一定較便宜。
已收到強制驗樓或驗窗通知?
提交法定通知、物業地址及基本資料,鼎坤工程顧問可先協助核對通知類別、涉及範圍、指定期限及所需專業安排。
我們可按個案需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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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強制驗樓及驗窗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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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合適的RI或Q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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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訂明檢驗及修葺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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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檢驗與工程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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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專業人士、管理公司及承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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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進修葺監督及相關文件程序。
鼎坤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協助香港業主、法團及管理公司處理強制驗樓、強制驗窗、屋宇署通知及相關工程協調,讓檢驗、報價、修葺與文件安排更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