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屋宇署命令後,如果指定限期快將屆滿,但工程、專業人士委任或文件程序仍未完成,業主應立即檢視個案進度、聯絡命令所列的負責人員,並同步推進所需工程及文件。
業主可以書面向屋宇署提出延長期限的要求並解釋理據,但提交申請不代表延期一定獲批,亦不應假設原有期限會自動暫停。
屋宇署指出,除非常特殊的情況外,一般不會批准延長法定命令期限。單純表示單位已出租、尚未籌足資金、仍在等待報價或法團未作決定,未必足以構成合理理由。
因此,正確做法不是只寄出一封延期信後等待,而是同時處理以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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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命令內容、工程範圍及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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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適合的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檢驗人員或註冊承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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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可以執行的工程及文件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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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已完成工作的證明及未完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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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書面向屋宇署交代進度,並繼續推進工程。
如尚未確認命令類型,可先閱讀收到屋宇署命令怎麼辦?業主處理流程,了解核對命令、委任專業人士及安排工程的基本步驟。
屋宇署命令限期快到,應先做什麼?
應先判斷目前屬於哪一個進度階段:
| 個案進度 | 應立即採取的行動 |
|---|---|
| 尚未委任專業人士 | 確認命令性質,立即尋找具相關經驗的AP、RSE、RI或註冊承建商 |
| 已委任顧問,但未完成勘察 | 確認勘察日期、初步問題及後續設計時間 |
| 已有修葺方案,但未聘請承建商 | 整理工程範圍、比較報價並盡快確認承建商 |
| 工程已開始但未完成 | 制定剩餘工程時間表,記錄現場進度及延誤原因 |
| 工程已完成但文件未提交 | 優先整理完工紀錄、測試結果、照片及專業證明 |
| 命令期限已屆滿 | 立即取得專業意見,書面交代現況並繼續完成工程及文件 |
剩餘時間愈短,愈不應只集中研究能否延期。業主需要同步處理安全風險、工程、專業證明及屋宇署溝通。
屋宇署命令可以申請延期嗎?
業主可以書面向屋宇署提出申請,列明需要延長期限的原因。
不過,屋宇署的官方資料指出,除非常特殊的個案外,一般不會批准延期。因此,延期申請應被理解為向屋宇署提交個案情況、實際困難及完成計劃,而不是一項必然獲批的程序。
申請延期時須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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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在原有期限屆滿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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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提供具體而可核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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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交代已完成及尚未完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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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提供切實可行的工程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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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上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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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審批期間仍應繼續推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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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收到屋宇署書面確認,否則不應假設原有期限已被更改。
不同種類的法定命令、通知或指示可能有不同程序。實際提交方式、所需資料及負責部門,應以命令內容及屋宇署負責人員的指示為準。
什麼情況較可能需要提出延期申請?
提出延期申請的常見情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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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涉及複雜結構評估或詳細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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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進入相鄰處所,但未能按原定時間取得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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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涉及大型棚架、臨時支撐或特殊施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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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招標,但承建商需要合理動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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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開始後發現原有範圍以外的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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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取得其他部門、公共機構或大廈管理方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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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天氣或不可預見的現場情況影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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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或法團已採取實際行動,但客觀上未能在原限期內完成。
即使存在上述情況,也不代表屋宇署必定批准。申請能否獲考慮,仍取決於命令性質、風險程度、業主已採取的行動及個案證據。
哪些理由單獨提出可能不足夠?
以下說法如果沒有實際行動和證明支持,通常說服力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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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找到合適承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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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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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團仍未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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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之間仍未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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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已經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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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時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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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命令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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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等待其他人士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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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很快會開始工程。
以「等待報價」為例,業主應同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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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邀請報價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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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邀承建商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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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到的報價或往來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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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選定承建商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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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及完成時間表。
關鍵不只是解釋為何未完成,而是證明業主一直積極處理,並有可執行的完成方案。
屋宇署命令延期申請應包括什麼?
書面申請宜清楚包括以下內容:
1. 命令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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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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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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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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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所涉及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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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完成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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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或法團聯絡資料。
2. 現時進度
應分開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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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的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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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委任的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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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的設計或工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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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聘請的註冊承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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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的現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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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完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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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待提交的文件。
3. 未能如期完成的原因
原因應具體、客觀並附有證據。例如不要只寫「工程較複雜」,而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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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部分需要額外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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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了什麼原先未能預見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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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人士需要完成哪些設計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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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工序因此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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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何時可以完成。
4. 最新工程時間表
時間表不應只寫一個預計完工日期,應分拆主要階段:
| 工作階段 | 預計日期 |
|---|---|
| 完成現場勘察 | 列明日期 |
| 確認修葺方案 | 列明日期 |
| 完成報價及委任承建商 | 列明日期 |
| 展開現場工程 | 列明日期 |
| 完成主要修葺 | 列明日期 |
| 專業人士完成檢查 | 列明日期 |
| 整理及提交文件 | 列明日期 |
時間表必須由相關專業人士及承建商確認,避免提出一個實際上無法達到的日期。
5. 建議延長期限
應提出具體日期,並解釋為何需要該段時間。避免使用「希望延長數月」等模糊說法。
6. 臨時安全措施
如果工程尚未完成,應按專業意見交代是否已採取臨時安全措施,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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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封危險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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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除可能墮下的鬆脫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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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臨時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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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保護棚或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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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進入危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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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定期監察。
臨時措施不能取代命令要求的永久修葺,但可以顯示業主正積極控制即時風險。
申請延期需要準備哪些證明文件?
視乎個案,可能需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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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命令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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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SE、RI或其他顧問的委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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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察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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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報告或初步工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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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圖則及設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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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報價及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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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商委任書或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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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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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進度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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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架、臨時支撐或安全措施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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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訂購及交付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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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相鄰業主、租戶或管理公司的往來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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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團會議記錄及相關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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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向屋宇署提交文件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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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能證明延誤原因及實際進度的資料。
文件不是愈多愈好,而是要能清楚回答三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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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已經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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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仍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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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及如何完成餘下工作?
延期申請參考結構
以下只作一般內容結構參考,實際申請應按命令及專業意見調整:
主旨:有關屋宇署命令編號____的工程進度及延長期限申請
本人/本法團為____的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就上述命令,我們已於____委任____進行勘察及跟進。
截至____,已完成的工作包括____;尚待完成的工作包括____。
未能在原定期限內完成的主要原因為____,相關證明文件隨函附上。
現時預計於____完成工程,並於____完成檢查及提交所需文件。詳細工作時間表及現場進度紀錄載於附件。
在工程完成前,我們已按專業意見採取____等臨時安全措施。
現申請將完成期限延長至____。我們會繼續推進工程,並按要求向屋宇署匯報進度。
提交前,應由負責個案的專業人士核對內容是否準確,尤其是工程範圍、預計日期及安全措施。
工程尚未開始,應如何補救?
如果命令期限已接近,但仍未委任專業人士或承建商,應立即:
第一步:確認命令要求
辨認命令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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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建物清拆。
-
樓宇或結構修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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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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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管或排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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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建築物或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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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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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測、調查或其他指定工作。
命令類型會影響需要委任的人員。
第二步:委任合適人士
部分工程可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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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可人士(Authorized Person,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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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結構工程師(Registered Structural Engineer,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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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檢驗人員(Registered Inspector,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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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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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專門承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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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
可參考收到屋宇署命令後要找誰?AP、RSE、RI及註冊承建商分工指南,了解不同專業角色的基本分工。
第三步:先處理即時風險
如涉及外牆鬆脫、結構危險、墮物或其他即時安全問題,不應等待完整招標完成後才採取行動。應先由合適專業人士評估是否需要臨時保護或緊急工程。
第四步:建立可追蹤的時間表
即使未能在原限期前完成全部工程,亦應立即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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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負責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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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項工作何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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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工序互相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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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文件需要預先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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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向屋宇署提交進度。
工程已開始但未完成,應怎樣安排?
工程已展開的個案,應由顧問及承建商共同整理一份剩餘工程時間表。
至少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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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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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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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現場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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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物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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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棚架或工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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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額外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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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進入私人單位或相鄰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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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完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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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後檢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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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提交日期。
不要只以「工程已完成八成」作為進度證明。較好的記錄方式是逐項列出完成情況,並配合日期及現場照片。
如果尚未確定剩餘工程費用,可參考屋宇署命令工程費用如何計算?AP/RSE收費、整改項目及報價因素,重新核對顧問、承建商、棚架、測試及文件費用。
工程已完成但文件未交,是否等於已遵從命令?
不一定。
完成現場工程不代表屋宇署命令已經自動撤銷。視乎命令類型及工程性質,業主可能仍需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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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後檢查。
-
工程紀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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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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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前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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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則或修訂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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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商證明。
-
專業人士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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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明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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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回覆或申請撤銷命令。
因此,工程接近完成時便應開始整理文件,而不是等所有工人離場後才尋找紀錄。
如正準備申請撤銷命令,可閱讀屋宇署命令撤銷服務|業主需要準備哪些文件及工程證明?。
如何建立文件跟進清單?
建議使用以下清單跟進:
| 文件類別 | 負責人 | 狀況 |
|---|---|---|
| 命令及屋宇署來函 | 業主/法團 | 已收集/待收集 |
| 專業人士委任文件 | 業主/法團 | 已簽署/待簽署 |
| 勘察及評估紀錄 | AP/RSE/RI | 已完成/進行中 |
| 工程圖則及範圍 | 顧問 | 已確認/待修訂 |
| 承建商合約 | 業主/法團 | 已簽署/待簽署 |
| 施工照片及紀錄 | 承建商/顧問 | 齊備/欠缺 |
| 測試及物料證明 | 承建商 | 齊備/欠缺 |
| 完工檢查紀錄 | 專業人士 | 已完成/待安排 |
| 指明表格及證明書 | 專業人士/承建商 | 已簽署/待簽署 |
| 提交證明 | 業主/顧問 | 已取得/待提交 |
| 撤銷命令確認 | 屋宇署 | 已收到/待回覆 |
所有提交文件應保留副本、提交日期及收件證明。如透過電郵、網上系統或親身遞交,亦應保留相應紀錄。
應如何向屋宇署交代工程進度?
書面進度更新宜簡潔而具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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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編號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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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聯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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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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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最新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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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完成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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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誤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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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採取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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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程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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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個可核實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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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專業人士聯絡資料。
如果工程時間表再次改變,應及早更新,不要等屋宇署追問後才回覆。
同時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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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互相矛盾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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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工程已完成但沒有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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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初步報價說成已正式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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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計劃施工日期說成實際開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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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沒有專業人士確認的技術結論。
屋宇署命令已經逾期怎麼辦?
如果期限已經屆滿,仍應立即採取行動。逾期並不代表已無法處理,但拖延時間愈長,執法及費用風險通常愈高。
應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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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屋宇署是否曾發出警告、敦促信或檢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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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工程及文件的實際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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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合適專業人士評估未完成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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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屋宇署書面交代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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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可執行的完成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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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處理即時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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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進行工程及文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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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所有委任、施工及提交紀錄。
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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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填文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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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一般維修當作已完成法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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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專業人士補簽其沒有檢查或監督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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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已逾期而停止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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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沒有收到新信件便代表屋宇署不再處理。
未遵從屋宇署命令有什麼後果?
法定命令不是一般維修建議。
根據屋宇署資料,如業主在沒有合理辯解下未遵從命令,屋宇署可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政府亦可能安排承建商代為進行所需工程,並向業主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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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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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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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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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關支出。
視乎適用條文及個案,未有遵從命令可能涉及罰款、監禁及持續罪行的每日罰款。實際法律責任須按命令所引用的法例、當時生效條文及個案情況判斷。
屋宇署命令通常亦會在土地註冊處註冊。完成要求並獲屋宇署確認後,才會按程序撤銷或解除相關命令紀錄。
如何查詢屋宇署命令狀況?
業主可使用屋宇署的網上命令搜尋服務,查詢部分法定命令的資料及遵從狀況:
查詢時可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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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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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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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段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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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宇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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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副本。
網上搜尋結果只應作資料核對用途。最新限期、個案要求及是否已獲接納,仍應以屋宇署的書面通知及負責人員確認為準。
屋宇署命令與強制驗樓通知的限期是否相同?
不一定。
「屋宇署命令」可以涉及多種法定要求,例如清拆僭建物、修葺危險樓宇、改善排水或其他工程;強制驗樓及強制驗窗則有各自的法定通知及程序。
兩者在以下方面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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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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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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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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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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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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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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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或進度申請安排。
因此,不應把其他通知的期限直接套用到目前收到的命令。
常見問題
1. 提交延期申請後,原有期限是否自動暫停?
不是。除非屋宇署以書面確認修改期限,否則不應假設原有期限已暫停或延長。
2. 屋宇署命令延期是否有指定表格?
不同命令及個案的處理程序可能不同。一般應按命令上的聯絡資料向負責人員查詢,並以書面列明理由、進度及時間表。
3. 等候延期結果期間可以停止工程嗎?
一般不應因已提交申請便停止工程。除非屋宇署或負責專業人士另有指示,業主仍應繼續推進所需工作及控制安全風險。
4. 因為法團未能通過工程撥款,可以申請延期嗎?
可以交代實際情況,但單純表示尚未通過撥款未必足夠。應同時提供會議紀錄、報價進度、下一次會議日期及預計工程時間表。
5. 承建商延誤是否一定可以延期?
不一定。應提供合約、施工紀錄、延誤原因、修訂時間表及業主已採取的補救措施。
6. 工程已完成,為什麼命令仍未撤銷?
可能是因為屋宇署尚未收到或接納所需證明、表格、報告及完工紀錄。完成工程與完成撤令程序是兩個相關但不完全相同的階段。
7. 已逾期是否仍可以申請延期?
期限屆滿後,應立即向屋宇署交代個案狀況並取得專業意見。屋宇署是否考慮相關要求,須視乎命令及個案,不應假設可以追溯延期。
8. 沒有資金進行工程應怎麼辦?
應及早取得工程範圍及分項報價,研究業主或法團的集資、融資及工程安排。缺乏資金本身不代表法定責任自動暫停。
9. 可以先完成部分工程,再申請延期處理餘下部分嗎?
是否可行取決於命令內容、工程安全及屋宇署要求。應由相關專業人士評估工程能否分階段進行,並在書面申請中清楚交代。
10. 如何證明業主一直積極處理?
可保留顧問及承建商委任文件、報價邀請、會議紀錄、設計資料、工程時間表、現場照片、物料訂單及向屋宇署提交的往來紀錄。
屋宇署命令限期將至,需要協助跟進?
如果命令期限快將屆滿、工程仍未完成、文件尚未提交,或不清楚應由AP、RSE、RI還是註冊承建商跟進,應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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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命令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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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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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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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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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委任的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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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完成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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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屋宇署的往來文件。
鼎坤工程顧問可按個案資料協助核對命令要求、整理工程範圍、協調專業人士及承建商,並跟進工程和文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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