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香港食肆牌照,並不代表每一個個案都必須聘請 AP(Authorized Person,認可人士)。
食環署現行食肆牌照指南亦指出,聘請專業人士代辦牌照申請本身並非強制要求。不過,如果處所涉及樓宇安全或違例建築工程(UBW)核證,或者擬進行涉及樓宇結構及/或逃生途徑、需要向屋宇署正式呈交圖則的改建及加建工程,便可能需要 AP、RSE(Registered Structural Engineer,註冊結構工程師)或其他適當專業人士參與。
所以真正應該問的不是:
「申請食肆牌照要不要 AP?」
而是:
「我的處所和擬進行工程,有沒有涉及需要 AP/RSE 處理的樓宇安全、圖則、核證或法定工程程序?」
另一個常見誤解是把所有「圖則」都理解成 AP 入則圖。
事實上:
餐廳裝修圖 ≠ 食肆牌照 Layout ≠ Approved Building Plan ≠ 向屋宇署正式呈交的法定圖則。
先分清楚這幾類圖則,才比較容易判斷你的項目究竟需要哪些專業人士。
如果你想先了解整個食肆發牌制度,可參考香港食肆牌照申請完整指南。
申請食肆牌照是否一定要 AP?
不是。
申請人提交食物業牌照申請及相關食肆 Layout,本身並不等於所有個案都必須正式委任 AP。
真正決定是否需要 AP/RSE 的因素包括:
-
處所現況;
-
Approved Plans;
-
是否存在違例建築工程;
-
樓宇安全要求;
-
擬進行甚麼裝修或樓宇工程;
-
是否影響樓宇結構;
-
是否影響 Means of Escape(逃生途徑);
-
是否需要向屋宇署正式呈交圖則;
-
發牌條件有沒有要求相關專業核證。
因此,同樣是申請食肆牌照:
餐廳 A
可能主要處理食環署 Layout、衞生、消防及通風等要求,而沒有因牌照申請本身產生正式 AP 入則需要。
餐廳 B
則可能因現場改動、樓宇安全、UBW、結構或逃生途徑問題,需要 AP/RSE 介入。
所以不能只按「是不是餐廳」判斷。
AP 是甚麼?在食肆牌照中負責甚麼?
AP 是 Authorized Person(認可人士)。
在食肆牌照及餐廳裝修項目中,AP 可能參與的工作包括:
-
檢視樓宇記錄及批准圖則;
-
評估某些樓宇法例問題;
-
處理適用的樓宇安全要求;
-
處理涉及改建及加建工程的法定程序;
-
在需要時準備及呈交相關圖則;
-
按適用要求進行專業核證;
-
與屋宇署相關的法定程序。
但這不代表:
AP = 食肆牌照代辦人的另一個名稱。
食肆發牌本身還可能涉及:
-
食環署;
-
消防處;
-
通風要求;
-
氣體安全;
-
政府租契;
-
法定圖則;
-
衞生要求;
-
其他個別發牌條件。
AP 主要承接的是當中與其法定專業角色相關的部分。
先分清楚:牌照 Layout、Approved Plan、AP 入則圖不是同一回事
這是判斷是否需要 AP 前最重要的一步。
很多餐廳經營者會說:
「我設計師已經畫好圖,為甚麼還需要其他圖?」
因為不同圖則的用途並不一樣。
| 圖則 | 主要用途 |
|---|---|
| Interior Design / Construction Drawing | 室內設計、裝修及施工 |
| FEHD Proposed Layout Plan | 食肆牌照申請及發牌用途 |
| Approved Building Plan | 顯示樓宇過往獲批准的狀況 |
| Statutory Submission Plan | 涉及適用樓宇工程時,按法定程序向屋宇署正式呈交 |
所以:
食環署要求提交 Layout Plan,不等於每一次都需要 AP 向屋宇署正式入則。
反過來說:
有一套漂亮完整的室內設計圖,也不代表已經處理所有食肆牌照或樓宇法定要求。
甚麼是食肆牌照 Layout?
食物業牌照申請需要按要求提供處所的擬議 Layout。
這類圖則的主要目的,是讓發牌部門了解處所的:
-
食物室;
-
廚房;
-
洗滌設施;
-
衞生設施;
-
座位區;
-
出入口;
-
設備;
-
相關空間配置。
因此,這是一套與 Licensing Proposal 有直接關係的圖則。
但它不能單純等同:
向屋宇署呈交的 Building Plan。
這個分別非常重要。
Approved Building Plans 又是甚麼?
Approved Building Plans 可以理解為樓宇獲批准記錄的一部分。
在餐廳項目中,它們其中一個重要用途是協助回答:
「現在現場看到的情況,與獲批准的樓宇狀況是否一致?」
例如現場可能已經:
-
打通兩個單位;
-
更改出入口;
-
改動樓梯;
-
加建閣樓;
-
改動洗手間;
-
封閉部分位置;
-
改變逃生路線。
這些現場狀況不能單靠裝修圖判斷是否合法。
如果仍未簽租約,而你懷疑處所現況與批准圖則存在差異,可先參考租舖開餐廳前要查甚麼?食肆牌照選址及可行性檢查指南。
甚麼情況食肆比較可能需要 AP?
以下不是「看到其中一項便代表一定需要 AP」的硬性清單,而是較值得進一步作專業判斷的常見情況。
情況一:現場與 Approved Plans 明顯不同
例如:
-
單位被打通;
-
入口曾改動;
-
樓梯曾改動;
-
有加建部分;
-
原有間隔大幅改變;
-
現況與樓宇記錄存在明顯差異。
這時第一步通常不是立即「入則」,而是先查清楚:
差異是甚麼
→ 涉及甚麼樓宇要求
→ 現況是否需要處理
→ 應採用甚麼法定程序
情況二:工程涉及 Means of Escape
Means of Escape,即逃生途徑,是餐廳項目中特別值得注意的樓宇安全問題。
例如擬進行工程可能影響:
-
出口;
-
逃生路線;
-
樓梯;
-
走廊;
-
門;
-
其他與逃生安排有關的樓宇部分。
食環署現行 Restaurant Guide 明確指出,如果擬進行的改建及加建工程涉及樓宇結構及/或 Means of Escape,並需要正式向屋宇署呈交圖則,便可能需要 AP/RSE 等適當專業人士參與。
因此:
「只是室內裝修」不能單靠工程名稱判斷是否完全沒有樓宇法定程序。
要看的是實際改甚麼。
情況三:工程涉及結構
如果餐廳工程涉及:
-
結構構件;
-
樓板;
-
結構牆;
-
大型設備支承;
-
其他可能影響結構安全的工程;
便可能需要進一步結構評估。
這類個案亦可能涉及 RSE(Registered Structural Engineer,註冊結構工程師)。
但不能簡化成:
「食肆牌照 = AP + RSE。」
是否需要 AP、RSE 或兩者參與,仍然要按實際工程及法定要求判斷。
AP 和 RSE 有甚麼分別?
兩者都是香港《建築物條例》制度下的重要專業角色,但並不是同一個職能。
AP|Authorized Person
在適用項目中,通常涉及建築、圖則、法定程序及相關樓宇要求的統籌和專業工作。
RSE|Registered Structural Engineer
主要與結構工程、結構設計及結構安全相關。
例如某項餐廳工程只是需要處理建築圖則及法定要求,不代表一定同時需要 RSE。
反過來,如果涉及實際結構問題,則可能需要 RSE 的專業參與。
所以比較準確的判斷方法是:
先確認工程性質,再決定需要甚麼專業角色。
有違例建築工程,為甚麼可能涉及 AP/RSE?
食肆發牌需要處理處所是否涉及違例建築工程(Unauthorized Building Works,UBW)的問題。
食環署目前設有:
暫准牌照
FEHB 190(UBW-1)
核證申請暫准牌照的食物業處所沒有違例建築工程。
以及適用情況下的:
FEHC 190A(UBW-1a)
正式牌照
FEHB 191(UBW-2)
核證申請正式牌照的食物業處所沒有違例建築工程。
以及適用情況下的:
FEHC 191A(UBW-2a)
因此,AP/RSE 在部分個案中的角色,不一定源於「你現在準備做一項新的結構工程」。
有時問題反而是:
現場本身已有改動,需要先核對及處理。
這亦解釋了為甚麼有些餐廳「甚麼大工程都不打算做」,仍然可能需要先處理樓宇專業問題。
只是普通餐廳裝修,需要 AP 嗎?
不能只用「普通裝修」四個字判斷。
例如:
情況 A
更換:
-
飾面;
-
家具;
-
一般裝飾;
-
非涉及樓宇法定要求的設備;
與:
情況 B
改動:
-
出入口;
-
逃生途徑;
-
樓板;
-
結構構件;
-
大幅改變樓宇 Layout;
-
其他涉及法定樓宇工程的部分;
性質完全不同。
所以真正應該提供給顧問或專業人士的不是一句:
「我只係裝修餐廳。」
而是:
「我實際準備改甚麼?」
有了 Proposed Layout 及工程範圍,才比較容易判斷:
只是一般裝修?
涉及小型工程?
涉及其他樓宇法定程序?
需要 AP?
需要 RSE?
小型工程是否等於一定不用 AP?
也不是。
香港的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本身按工程類別、級別及法定角色處理,不應簡化成:
「Minor Works = 不需要專業人士。」
不同小型工程項目可能涉及不同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要求。
因此,如果餐廳工程涉及小型工程,應再按實際工程項目判斷其:
-
小型工程項目;
-
級別;
-
所需專業人士;
-
承建商資格;
-
呈交/通知文件。
不要因為工程規模看起來不大,就自行假設沒有法定程序。
裝修圖、食環署 Layout、屋宇署圖則有甚麼分別?
可以用一個餐廳例子理解。
假設你準備開一間餐廳。
室內設計師首先畫:
Interior Design Drawing
告訴你桌椅、裝飾、物料、廚房及空間怎樣設計。
牌照申請需要:
Proposed Licensing Layout
讓發牌部門了解餐廳實際牌照配置。
但如果你發現需要改動某些涉及《建築物條例》的樓宇部分,便可能另外涉及:
Statutory Building Submission
三者可以與同一間餐廳有關,但目的完全不同。
所以:
「我已經有裝修圖」不代表「所有牌照及樓宇圖則都已經完成」。
申請暫准食肆牌照,是不是就不用 AP?
不能這樣理解。
暫准牌照是讓符合相應要求的申請人在正式牌照完成前,以有效暫准牌照合法營業的機制。
但暫准食肆牌照本身仍然涉及相應符合規定證明,例如現行食環署表格包括:
-
FEHB 90 — 衞生規定;
-
FEHB 91 — 樓宇安全規定;
-
FEHB 92 — 消防安全規定;
-
FEHB 93 — 通風設施規定;
-
FEHB 190/FEHC 190A — 適用的 UBW 核證。
因此:
申請暫准牌照 ≠ 所有 AP/RSE/樓宇專業要求消失。
真正要看的是你的處所、工程及需要提交的核證。
如果你需要了解暫准與正式牌照的制度差異,可參考暫准食肆牌照 vs 正式牌照有甚麼分別?可以先開業嗎?。
已收到 Letter of Requirements,怎樣判斷應該找誰?
如果你已經收到食肆發牌條件,最有效的方法不是逐項看到「圖則」、「樓宇」或「工程」便立即找不同承建商。
先把要求分類:
衞生
→ FEHD/相關牌照要求
樓宇/圖則
→ 判斷是否涉及 AP/RSE/其他樓宇專業程序
消防
→ 相應消防專業/承辦範疇
通風
→ 相應通風/機電範疇
實際工程
→ 再確認施工資格及法定程序
然後才建立:
Requirement
→ Responsible Party
→ Required Action
→ Required Document
→ Completion Status
如果你已經進入這個階段,可參考收到食肆發牌條件後怎樣做?整改、文件及正式出牌流程,先把 Outstanding Items 整理清楚。
找了 AP,是否代表一定取得食肆牌照?
不是。
AP 處理的是其相應樓宇及專業範疇。
食肆正式發牌仍可能涉及:
-
食環署衞生要求;
-
樓宇安全;
-
消防;
-
通風;
-
氣體安全;
-
Government Lease;
-
Statutory Plan;
-
Licensing Layout;
-
其他個別發牌條件。
因此:
AP 可以協助解決特定專業及法定問題,但 AP 的參與本身不是食肆牌照獲批的保證。
同樣地:
沒有 AP 參與,也不能反過來推論某個個案一定不涉及任何樓宇問題。
還是要看實際處所和工程。
甚麼時候應該找 AP?
如果項目出現以下情況,值得較早確認是否需要相應專業人士:
-
現場與 Approved Plans 不一致;
-
懷疑有 UBW;
-
打算改動出入口;
-
可能影響 Means of Escape;
-
涉及結構;
-
需要進行較複雜的 A&A Works;
-
發牌條件涉及樓宇安全核證;
-
不清楚某項工程屬一般裝修、小型工程還是其他法定程序;
-
已收到政府要求,但不知道由哪一類專業人士處理。
尤其不要等到:
裝修全部完成 → 才發現某項工程原本需要法定程序。
愈早確認工程性質,愈容易把:
牌照
+ 設計
+ 法定程序
+ 施工
放在同一個時間表內處理。
如果你已經收到牌照顧問或工程報價,亦應確認 AP/RSE、圖則、政府費用及後續整改是否已包含在同一 Scope。可參考食肆牌照申請費用多少?政府收費、顧問費及報價內容完整指南,逐項比較 Included/Excluded 項目,而不是只比較報價總額。
找 AP 前應準備甚麼資料?
如果想先判斷食肆項目是否涉及 AP/RSE/入則,建議準備:
1. 完整地址
包括樓層及單位。
2. 現有 Floor Plan
如有。
3. Proposed Layout
顯示準備如何改動餐廳。
4. 現場照片/影片
尤其是出入口、樓梯、廚房、洗手間、主要間隔及懷疑改動位置。
5. Approved Plans/Building Records
如已取得。
6. 擬進行工程範圍
例如:
-
拆牆;
-
開門;
-
改入口;
-
打通單位;
-
改樓梯;
-
加建平台;
-
安裝大型設備。
7. Letter of Requirements
如果已經收到食環署或其他部門要求。
資料愈完整,愈容易先判斷:
究竟是牌照 Layout 問題、樓宇記錄問題、一般裝修、小型工程,還是需要進一步 AP/RSE/法定圖則處理。
食肆牌照 AP 常見問題 FAQ
食肆牌照是否一定要 AP?
不是。食環署現行指南指出,聘請專業人士代辦牌照申請本身並非強制要求。但某些樓宇安全核證、UBW 核證,以及涉及樓宇結構及/或逃生途徑並需要正式向屋宇署呈交圖則的工程,可能需要 AP、RSE 或其他適當專業人士參與。
食環署要求我交 Layout,是否代表要 AP 入則?
不一定。食肆牌照 Proposed Layout 與向屋宇署正式呈交的 Building Plan 是不同概念。是否需要 AP 入則,要看實際工程及樓宇法定要求。
我已經有室內設計師的裝修圖,是否足夠?
不一定。Interior Design Drawing、食肆牌照 Layout、Approved Building Plan 及 Statutory Submission Plan 的用途不同,需要按實際項目判斷需要哪些圖則。
餐廳沒有結構工程,是否一定不用 AP?
不能單靠「沒有結構工程」判斷。Means of Escape、UBW、樓宇安全核證及其他法定樓宇問題亦可能涉及相應專業人士。
AP 和 RSE 是否一定要一起聘請?
不是。兩者角色不同。是否需要 AP、RSE 或兩者參與,要視乎工程性質、結構要求及實際法定程序。
申請暫准食肆牌照是否不用 AP?
不能這樣推論。暫准牌照仍涉及樓宇安全及適用的 UBW 等符合規定證明。是否需要 AP/RSE,要看個案實際要求。
有 UBW 是否一定不能申請食肆牌照?
不能一概而論。應先確認現場改動的性質,以及是否涉及需要處理的違例建築工程、樓宇安全問題或相關核證要求。
有 AP 處理是否代表食肆牌照一定獲批?
不是。AP 主要處理其相應的樓宇及專業範疇,食肆發牌仍涉及衞生、消防、通風、政府租契、法定圖則及其他適用要求。
不確定食肆牌照是否需要 AP/RSE/入則?
如果你已有舖位或正在規劃餐廳裝修,但不確定項目只是需要牌照 Layout,還是已涉及樓宇工程及專業人士,可以先準備:
舖位地址
+ 現有 Floor Plan
+ Proposed Layout
+ Approved Plans(如有)
+ 現場照片/影片
+ 擬進行工程範圍
+ Letter of Requirements(如已有)
再按實際資料判斷:
Licensing Layout only?
需要核對 Building Records?
涉及小型工程?
需要 AP?
需要 RSE?
涉及其他屋宇署法定程序?
重點不是預設每間餐廳都需要 AP,而是在工程開始前先確定真正需要的專業及法定程序,避免裝修完成後才發現需要重新處理。
WhatsApp 初步查詢:
你好,我正在處理食肆牌照/餐廳裝修,想了解現有圖則及工程是否需要 AP、RSE 或其他屋宇署程序。
資料來源及說明
本文主要參考香港食物環境衞生署現行食肆牌照申請指南及牌照表格資料。
官方資料:
實際是否需要 AP、RSE、註冊承建商、小型工程程序或其他屋宇署法定程序,須視乎處所、Approved Plans、現場狀況、工程內容及個別發牌要求而定。本文提供一般牌照及工程資訊,不代表個別項目一定需要或不需要某類專業人士,亦不能取代按實際圖則及現場情況作出的專業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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