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如何申報?開工前通知、指定表格及完工文件流程

小型工程如何申報?開工前通知、指定表格及完工文件流程

香港小型工程的申報程序視乎工程級別而定。第I及II級小型工程須在工程展開前不少於7日呈交通知、圖則及照片;第III級一般毋須提交開工前通知,但須在工程完成後14日內呈交MW05、工程資料及完工照片。

申報前,業主需要先確認工程是否屬於指定小型工程、找出正確級別及項目編號,並委任具備相應資格的專業人士和註冊承建商。只提交一張表格,並不代表已完成全部小型工程程序。

如仍未了解整套制度,可先閱讀《香港小型工程完整指南》。


小型工程申報流程快速答案

工程級別 開工前程序 完工後程序 主要表格
第I級 開工前不少於7日呈交文件 完工後14日內呈交文件 MW01、MW02
第II級 開工前不少於7日呈交文件 完工後14日內呈交文件 MW03、MW04
第III級 標準程序下一般毋須預先呈交 完工後14日內呈交文件 MW05

第I、II及III級小型工程的專業人士、承建商及風險程度並不相同。如未能確定工程級別,可先閱讀《一級、二級及三級小型工程詳細比較》。

1. 「小型工程申請」與「小型工程申報」有甚麼分別?

不少業主搜尋「小型工程申請」,但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實際上並非一般改建及加建工程的事先圖則審批制度。

如果工程符合指定小型工程項目的要求,便可按簡化程序進行,毋須先取得一般建築圖則批准及施工同意。不過,業主、專業人士及承建商仍須:

  • 確認正確的小型工程級別;

  • 核對小型工程類型及項目編號;

  • 委任具備相應資格的人士;

  • 按規定呈交開工前通知;

  • 按申報圖則及工程範圍施工;

  • 在完工後呈交證明書、照片及其他文件。

因此,日常所說的「小型工程申請」,更準確可理解為一套包含通知、呈交、施工、核證及完工記錄的法定程序。

2. 申報小型工程前要先確認甚麼?

正式填寫MW01、MW03或其他表格前,應先完成以下準備。

確認工程是否屬於指定小型工程

工程必須符合《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內的指定項目。不能因為工程規模較小,便假設一定可以採用小型工程程序。

需要核對的資料可能包括:

  • 工程性質;

  • 工程位置;

  • 構件尺寸;

  • 重量及伸出距離;

  • 支承和固定方式;

  • 是否影響結構;

  • 是否增加額外荷載;

  • 樓宇高度及施工位置;

  • 指定項目的其他技術限制。

確認工程級別及項目編號

小型工程分為第I、II及III級。同一類工程可因尺寸、位置及技術條件不同而屬於不同級別。

申報文件應列明正確的指定項目編號,而不是只寫「換窗」、「外牆維修」、「排水工程」或「安裝招牌」。

委任合資格人士

視乎工程級別,業主可能需要委任:

  • 訂明建築專業人士;

  • 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或

  • 符合相應級別、類型及項目的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

第I級一般須同時委任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訂明註冊承建商;第II及III級的標準程序則由具備相應資格的訂明註冊承建商處理。

如不確定工程是否需要認可人士,可閱讀《小型工程需要AP嗎?第I、II、III級工程與承建商程序指南》。

核對現場與原有資料

申報前應核對:

  • 現場間隔及用途;

  • 原有構件及支承狀況;

  • 核准圖則;

  • 過往小型工程記錄;

  • 是否已有未申報改動;

  • 管理處或法團的裝修要求;

  • 是否涉及屋宇署命令或其他法定通知。

如果現場情況與圖則不一致,可能不能直接按原定項目申報。

3. 第I級小型工程如何申報?

第I級小型工程的複雜程度及安全風險較高,須由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具備相應資格的訂明註冊承建商處理。

開工前不少於7日

須向屋宇署呈交:

  1. MW01——第I級別小型工程展開通知書

  2. 訂明圖則及工程詳圖

  3. 適用的結構計算

  4. 監工計劃書等相關文件

  5. 工程展開前照片

  6. 核對表要求的其他證明文件

所謂「開工前7日」,是指文件應在工程展開前不少於7日呈交。業主不應把提交文件當日計作已完成整個通知期,然後提早拆卸或施工。

施工期間

工程須按已呈交的:

  • 工作範圍;

  • 圖則;

  • 工程詳圖;

  • 結構設計;

  • 施工方法;

  • 監工安排

進行。

如果現場需要更改工程位置、尺寸、材料、支承方式或施工方法,應由相關專業人士及承建商先核對變更是否仍符合原有項目及級別。

完工後14日內

須呈交:

  1. MW02——第I級小型工程完工證明書

  2. 修訂圖則及工程詳圖,如有輕微偏離

  3. 完工照片

  4. 適用的檢查及核證文件

  5. 核對表要求的其他資料

4. 第II級小型工程如何申報?

第II級小型工程屬中等複雜程度及安全風險,標準程序下一般由具備相應資格的訂明註冊承建商處理。

開工前不少於7日

須呈交:

  1. MW03——第II級別小型工程展開通知書

  2. 訂明圖則及工程詳圖

  3. 工程前照片

  4. 適用的技術及證明文件

承建商的註冊資格必須涵蓋該工程所屬的級別、類型及項目。一般裝修公司、維修公司或持有其他技術牌照的人士,不一定具備所需的小型工程資格。

完工後14日內

須呈交:

  1. MW04——第II級小型工程完工證明書

  2. 顯示輕微偏離的修訂圖則及詳圖,如有

  3. 完工照片

  4. 其他適用文件

如工程實際範圍與申報資料不一致,不應只在MW04上簡單更改描述。須先確認變更是否仍屬同一指定項目及級別。

5. 第III級小型工程如何申報?

第III級小型工程的複雜程度及安全風險較低,但仍須由符合相應資格的訂明註冊承建商進行。

是否需要開工前通知?

按照一般程序,第III級小型工程毋須在開工前呈交工程展開通知書。

但施工前仍應完成:

  • 工程項目及級別核對;

  • 承建商註冊資格核對;

  • 現場尺寸及狀況記錄;

  • 工程前照片;

  • 管理處或法團申請;

  • 適用圖則及工程描述。

完工後14日內

承建商須呈交:

  1. MW05——第III級別小型工程完工通知及證明書

  2. 圖則或工程描述

  3. 完工照片

  4. 核對表要求的其他文件

因此,「第III級不用事前通知」不等於:

  • 不需要找註冊承建商;

  • 不需要保存照片;

  • 不需要準備圖則或工程描述;

  • 不需要呈交完工文件。

6. MW01至MW05分別用於甚麼工程?

表格 用途 呈交時間
MW01 第I級小型工程展開通知書 開工前不少於7日
MW02 第I級小型工程完工證明書 完工後14日內
MW03 第II級小型工程展開通知書 開工前不少於7日
MW04 第II級小型工程完工證明書 完工後14日內
MW05 第III級小型工程完工通知及證明書 完工後14日內

表格並非由業主隨意選擇。使用哪一份表格,取決於工程對應的指定項目及級別。

屋宇署不時更新表格版本。呈交前應從屋宇署小型工程表格頁面下載最新版本,避免使用已過時的舊表格。

7. 除了MW01至MW05,還有哪些常用表格?

部分工程可能需要其他指定或證明文件。

MW11及MW12

  • **MW11:**新增第I級小型工程展開通知書

  • **MW12:**新增第II級小型工程展開通知書

如已提交的工程需要加入新的指定小型工程項目,應由相關專業人士或承建商判斷是否適用這些表格,而不是直接修改原有表格。

MW07至MW10及MW31

這些表格主要處理:

  • 更改已委任專業人士;

  • 更改註冊承建商;

  • 專業人士暫時不能行事;

  • 承建商不再獲委任;

  • 專業人士不再獲委任或提名。

如施工期間更換承建商或專業人士,不能只以私人合約或WhatsApp訊息處理,亦要跟進適用的法定通知。

MW33

MW33用於呈交小型工程的補充文件或資料,例如屋宇署要求補交資料,或需要就已呈交文件提供進一步說明。

MW32

MW32涉及豎設或改動部分第III級小型工程招牌的呈交編號申請。招牌工程應按具體項目及程序另行核對。

8. 小型工程申報通常要提交哪些證明文件?

不同項目的文件要求不完全相同,應以相關表格核對表為準。

常見文件包括:

工程照片

可使用PR1附夾照片。照片應清楚顯示:

  • 工程位置;

  • 工程前狀況;

  • 周邊構件;

  • 施工期間的重要工序;

  • 完工後整體情況;

  • 固定、接駁或支承細節;

  • 可供辨認的主要尺寸。

只拍攝近距離局部照片,可能無法證明工程位於哪個位置。

索取報價時,應確認費用是否同時包括級別評估、開工前文件、施工、完工照片及完工申報,避免只比較表面上的申報價。可進一步閱讀《小型工程申報費用及報價項目拆解》。

圖則及工程詳圖

可按圖則尺寸使用PR2或PR3附夾文件。圖則宜清楚列明:

  • 工程地址及位置;

  • 平面位置;

  • 立面或剖面;

  • 構件尺寸;

  • 使用物料;

  • 固定方法;

  • 與現有樓宇的連接;

  • 指定項目編號。

結構計算

涉及結構設計或荷載評估時,可能需要以PR4附夾結構計算及相關資料。

監工計劃書

第I級小型工程可能需要監工計劃書及相關文件,例如PR5或適用的SP表格。

其他報告

按工程情況,可能需要:

  • 安全檢查報告;

  • 材料或測試資料;

  • 工程證明文件;

  • 現有圖則;

  • 其他部門文件;

  • 管理處要求的記錄。

9. 小型工程申報完整流程

第一步:收集工程資料

準備:

  • 工程地址;

  • 現場照片;

  • 預計施工內容;

  • 主要尺寸;

  • 設計圖或裝修圖;

  • 核准圖則;

  • 管理處文件;

  • 屋宇署通知或命令,如有。

第二步:確認項目、級別及類型

按工程性質、位置、尺寸和技術要求,確認:

  • 是否屬於指定小型工程;

  • 第I、II還是III級;

  • A至H哪種工程類型;

  • 指定項目編號;

  • 是否同時涉及多個項目。

第三步:委任專業人士及註冊承建商

核對:

  • 專業人士姓名及註冊資格;

  • 承建商正式註冊名稱;

  • 註冊編號;

  • 可承辦的級別及類型;

  • 是否涵蓋本次工程項目;

  • 由誰負責簽署及呈交文件。

第四步:進行現場勘察及準備圖則

按工程需要:

  • 量度現場;

  • 核對現有構件;

  • 查核原有圖則;

  • 準備施工圖;

  • 進行結構評估;

  • 制定施工及監工安排。

第五步:呈交開工前通知

第I及II級須在開工前不少於7日呈交相應文件。

第III級標準程序下一般毋須預先呈交通知,但仍須在施工前完成正確分類及承建商委任。

第六步:核對認收及施工安排

屋宇署在初步核實所呈交的資料後,會發出附有呈交編號的認收信。

認收信一般會在四個工作天內發出,但这不會縮短第I及II級工程的7日通知期。

第七步:按申報範圍施工

施工期間保存:

  • 開工前照片;

  • 工序照片;

  • 隱蔽部分照片;

  • 材料記錄;

  • 測試或檢查資料;

  • 設計變更記錄;

  • 完工照片。

第八步:呈交完工證明

工程完成後14日內,按級別呈交MW02、MW04或MW05及所需附件。

業主應向專業人士或承建商索取完整副本並妥善保存。

10. 小型工程文件可以在哪裡提交?

網上呈交

屋宇署的小型工程表格可透過RMWMS電子系統呈交。負責呈交的人士應使用最新版本的電子表格,加入所需附件及有效電子簽署。

手機版表格主要用於建立初稿,使用者須按屋宇署指示取回初稿至桌面版繼續填寫及完成程序。

私人物業的小型工程交表地址

如屬私人處所,可按屋宇署現行資料呈交至:

九龍油麻地海庭道11號
西九龍政府合署北座
屋宇署總部地下

居屋、租置屋邨或公共屋邨

如屬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或公共屋邨,文件應按適用安排呈交至:

九龍黃大仙龍翔道138號
龍翔辦公大樓8樓
房屋局常任秘書長辦公室獨立審查組

交表安排、辦公時間及系統要求可能更新,提交前宜查看屋宇署小型工程監管制度頁面的最新資料。

11. 收到認收信是否代表工程已獲批准?

不是。

小型工程採用簡化監管制度。屋宇署發出的認收信主要表示:

  • 已收到相關文件;

  • 已作初步資料核實;

  • 已提供相應呈交編號。

認收信不等同一般改建及加建工程的圖則批准,也不代表屋宇署已為工程級別、設計、結構計算及現場施工進行全面實質核證。

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註冊承建商仍須確保:

  • 工程分類正確;

  • 使用合適項目編號;

  • 文件資料完整;

  • 施工符合圖則;

  • 工程沒有超出指定限制;

  • 完工文件反映實際情況。

12. 小型工程申報最常見的問題

使用錯誤級別或項目編號

只按工程名稱選擇項目,沒有核對尺寸、位置及技術條件。

使用過時表格

MW01、MW03及其他表格可能更新。使用舊版本可能需要重新填寫。

承建商資格不涵蓋相關工程

承建商有註冊,但其級別、類型或項目未必涵蓋本次工程。

地址或工程位置不清楚

表格、照片及圖則所顯示的樓層、單位和工程位置不一致。

照片不足

只有局部近照,缺少整體位置、施工前狀況或固定細節。

圖則資料不一致

平面圖、立面圖、尺寸、項目編號與表格描述不相符。

遺漏簽署或註冊資料

表格未由正確人士簽署,或專業人士、承建商資料不完整。

開工日期不符合通知期

第I或II級工程在呈交文件不足7日便開始施工。

忘記呈交完工文件

完成實體工程後,沒有在14日內呈交MW02、MW04或MW05。

現場改動但未更新文件

施工期間更改尺寸、位置、物料或固定方法,卻沒有先核對是否仍符合原有項目。

13. 屋宇署要求補交文件應該怎麼辦?

收到補充資料要求時,先核對:

  1. 涉及哪一個呈交編號;

  2. 屋宇署要求補充甚麼資料;

  3. 問題屬於表格、照片、圖則還是技術內容;

  4. 是否影響工程級別或項目編號;

  5. 是否需要專業人士重新核證;

  6. 是否涉及現場工程與文件不符。

補充資料可按適用程序使用MW33呈交。

不應只補回缺少的一頁而忽略其他相關文件。例如圖則尺寸修改後,表格描述、工程詳圖、結構計算及完工照片也可能需要同步更新。

14. 施工期間更改工程範圍怎麼辦?

工程展開後,如需改變:

  • 工程位置;

  • 構件尺寸;

  • 支承方式;

  • 固定方法;

  • 材料;

  • 重量;

  • 開口面積;

  • 工程項目數量

應先通知負責的專業人士及註冊承建商。

需要核對變更是否:

  • 仍屬同一項目;

  • 仍在原有級別限制內;

  • 需要新增第I或II級工程通知;

  • 需要修訂圖則;

  • 需要補充結構計算;

  • 已超出小型工程制度;

  • 改為需要一般入則程序。

先施工、後修改文件,可能令現場工程與法定呈交記錄不一致。

15. 小型工程申報需要多久?

法定時限只是整體工程時間表的一部分。

第I及II級

至少要預留:

  • 現場勘察時間;

  • 工程分類時間;

  • 圖則及技術文件準備時間;

  • 專業人士及承建商簽署時間;

  • 開工前不少於7日的通知期;

  • 實際施工時間;

  • 完工文件準備時間;

  • 完工後14日內呈交期限。

第III級

雖然標準程序下一般沒有開工前7日通知期,但仍應預留:

  • 現場核對;

  • 承建商委任;

  • 圖則或工程描述準備;

  • 管理處申請;

  • 施工安排;

  • 完工後14日內呈交文件。

因此,小型工程不能只用「交表要幾多日」估算整體工期。

16. 小型工程申報常見問題

申報小型工程需要業主本人交表嗎?

不一定。實際表格通常由獲委任的訂明建築專業人士或訂明註冊承建商按法定職責填寫、簽署及呈交。業主則負責提供資料及作出適當委任。

第I及II級是否一定要等屋宇署批准才開工?

小型工程不是一般圖則審批程序,但須遵守開工前不少於7日的通知要求。收到認收信也不代表可以忽略法定通知期或其他施工前條件。

第III級可以施工後才找承建商簽文件嗎?

不應這樣做。第III級工程仍須由具備相應資格的註冊承建商進行,不能由未參與施工的人士事後單純代簽。

小型工程表格可以自己下載填寫嗎?

表格可以在屋宇署網站下載,但需要由具備相應資格及法定角色的人士完成和簽署。業主自行填寫並不能取代專業人士或註冊承建商的法定責任。

小型工程照片應該何時拍攝?

應在施工前、施工期間的重要工序,以及完工後拍攝。涉及隱蔽固定、支架、接駁或防水層時,應在被覆蓋前保留清晰記錄。

申報後可以更換承建商嗎?

可以,但要按適用程序呈交更改或終止委任的通知,並確認新承建商具備相應級別、類型及項目資格。

完工超過14日還未交表怎麼辦?

應盡快由負責專業人士或承建商核對工程及文件狀況,不應繼續拖延或自行填寫不準確日期。實際處理方法須視乎工程級別、完成日期及現有記錄而定。

已完成但完全沒有申報,可以補交MW05嗎?

不一定。只有工程本身屬第III級、由適當註冊承建商進行並具備所需記錄,才可能按相應程序處理。不能把所有未申報工程都當成第III級,再以MW05事後補回。

以上屬正常施工前及完工申報程序。如工程已經開始、完成,或錯過文件提交期限,處理方式並不相同,可參考《小型工程已施工但未申報的處理方法》。


17. 申報前先核對,避免施工後重新處理

小型工程申報的重點不是單純「填表」,而是確保工程分類、負責人士、施工內容和法定文件互相一致。

施工前應確認:

  • 工程是否真正屬於小型工程;

  • 正確的第I、II或III級;

  • 工程類型及指定項目編號;

  • 專業人士及承建商資格;

  • 開工前通知期限;

  • 圖則、照片及結構資料;

  • 完工後由誰負責交表;

  • 報價是否包括整套文件程序。

如正在處理換窗、外牆修葺、防水、排水改動、招牌、冷氣支架、鋼架、樓板開洞或其他指定工程,可向鼎坤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提交工程資料作初步評估。

我們可按個案協助:

  • 核對小型工程級別及項目編號;

  • 確認所需專業人士;

  • 核對承建商註冊資格;

  • 準備圖則及呈交文件;

  • 跟進開工通知及完工證明;

  • 協調施工、監督及文件記錄;

  • 檢視現有報價是否包括完整申報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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